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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公告】聊城市第四人民医院门诊就诊须知

 尊敬的患者及家属朋友:

 

根据国家最新文件精神及疫情防控要求,到我院门、急诊就诊须知如下:

 

一、大力提倡预约诊疗。门诊就医人员通过预约电话(06352113430)、“健康聊城”微信平台提前预约。实现有效人员分流,避免人群聚集。

 

二、门诊就医及陪同人员需出示48小时内核酸检测结果,佩戴好口罩,并出示健康码,同时积极配合流行病学史调查、体温检测等,请勿随意摘下或丢弃口罩。

 

三、门诊就医及陪同人员无48小时核酸检测结果时,请到急诊科就诊,并在急诊科完成核酸检测和相关检查,解决就医需求。

 

四、核酸检测结果阳性患者请到精神科阳性门诊就诊。

 

五、对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嗅觉和味觉减退、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和腹泻”等新冠肺炎相关症状的精神科患者,请到我院发热门诊就诊。    

 

六、进院及就诊等候期间请自觉遵守相关规定,严格执行间隔一米以上距离及隔位就座,全程佩戴口罩,严格遵守“一医一患一诊室”制度。

 

七、我院门诊就诊须知将根据国家、省、市相关规定动态调整,请及时关注医院微信公众号。

 

聊城市第四人民医院门诊办公室

          20221213

  • 对症检查,查必要项目,提供规范检查结果,拒绝虚假结果
  • 对症施术,做必要治疗,采用规范治疗手段,拒绝过度治疗
  • 对症开方,用必要药品,实施规范用药标准,拒绝盲目用药
  • 明确定价,做惠民医疗,推行国家规范价格,拒绝高价医疗
  • 崇尚医德,以卓越服务,执行规范服务流程,拒绝天理漠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