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省卫生计生委、省委宣传部、省发展改革委等6个部门联合制定出台《关于建立完善分级诊疗制度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下月起,我省将全面实施分级诊疗制度。通过建立合理分级诊疗制度,实现“小病在基层、大病去医院、康复回社区”,使医疗资源得以合理利用,缓解“看病难、看病贵”。
2015年每万名城市居民拥有2名全科医生
加大基层卫生计生事业单位人员公开招聘力度,3年内按核定编制和岗位补足配齐人员。
2015年时,力争实现每万名城市居民拥有2名全科医生;每个乡镇卫生院拥有1名全科医生。
将全面落实城市三级医院对口支援县级公立医院等对口支援机制,引导城市大医院在职医务人员全职或兼职到县级公立医院工作。
履行了转诊手续 住院报销比例提高3-5%
医保政策将加大向基层医疗机构倾斜力度,提高基层医疗机构门诊统筹、住院报销比例,拉开县以下基层医疗机构和省、市医疗机构的起付线和报销比例差距。在新农合政策方面,除急诊外未履行转院手续的越级诊治原则上不予报销。
在城镇医保政策方面,对于按规定履行了转诊手续的参保人员转诊后住院报销比例提高3-5%;同时参保人员从下级医疗机构转向上级医疗机构,住院起付线标准按两级医疗机构起付标准的价差计算;从上级医疗机构转向下级医疗机构不再计算起付标准,直接纳入医保报销。
建立完善双向转诊机制
每所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应与两所以上二级医院签订双向转诊协议;每所二级以上医院应与5所以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签订双向转诊协议。
经上级医院诊断明确、治疗后病情稳定、进入恢复期或符合相关转诊条件的病例,转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接受康复、护理支持与管理。
开展全科医生执业改革试点
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开展全科医生执业方式与服务模式改革试点,制定建立社区(乡、村)医生与居民契约服务试点意见,每个市(州)选取3-4个县(市、区)开展社区(乡、村)医生签约服务,年底试点县(市、区)签约率达50%以上。
组建纵向医疗联合体 建立远程医疗系统
依靠城市大型医院和区域医疗中心,组建医疗联合体。通过在基层医疗机构设立延伸病房、门诊,构建市、县、乡、村纵向一体的医疗网络体系。
以省部级远程医疗中心为核心,连接市(州)和(或)县级医院的远程医疗系统,逐步实现远程会诊、预约、监护、手术指导等医疗活动。
【热点解读】
是否强制居民首诊必须在基层?
省卫计委:非强制性,而是强化导向患者就近就医。通过加大医保政策向基层医疗机构倾斜力度,提高基层医疗机构门诊统筹、住院报销比例,拉开县以下基层医疗机构和省、市医疗机构的起付线和报销比例差距。另外,就是发挥价格差异化,引导首选基层看病。在完善补偿机制的基础上,对医疗服务价格进行结构性调整,探索建立差别化价格政策,进一步拉开不同等级机构间的价格梯度。
城镇居民如何办理基层首诊?
省卫计委:城镇居民在社区服务站、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县级公立医院、城市一级和二级公立医院、二级甲等及以下医保(新农合)民营定点医疗医院就诊,均算基层首诊。
如何施行双向转诊?
省卫计委:双向转诊必须征得患者同意,并充分尊重自主选择权。转诊应按照就近转诊的原则,落实双向转诊制度,履行转诊手续。基层医疗机构可通过与大型公立医院预约挂号、预约床位及绿色转诊通道,保证病人及时入院,同时根据病情的严重程度,优先办理急危重症患者的入院手续。
哪类人群可自主选择医院首诊?
省卫计委:70岁以上老年人、0-3岁的婴幼儿、重度残疾人等需要特殊陪护才能就医的人群可自主选择首诊医疗机构;急危重症患者可就近、就急、就病情的原则选择首诊医疗机构。
住院治疗患者出院后因同一种疾病需再次住院治疗、复诊复查的,可选择原就治定点医疗机构作为首诊医疗机构;诊断明确的专科疾病患者,可选专科医疗机构作为首诊医疗机构;孕产妇、疑似或确诊传染病患者,首诊、转诊按相关规定执行。
【成都探索】
儿童及中小学生经全科医生转诊
住院报销比例提高5%
在成都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市发改委、市卫生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中医管理局等五部门,本月联合出台《成都市全科医生执业方式和服务模式改革试点工作方案》。大力推广“基层首诊”、“转诊确认”制度,制定鼓励以家庭为单位签约服务的参保人员通过基层首诊及转诊到医院的政策措施,如儿童及中小学生因病情需要经全科医生转诊的,住院报销比例提高5%等。届时,还将在医保支付方面进行改革,探索适合全科医生制度的新型支付方式,为初步建立“基层首诊”就医模式提供保障。
今年,我市将推进建立分级诊疗制度,完善上下联动、对口支援、签约服务等机制,加快形成基层首诊、分级诊疗、双向转诊的就医秩序。通过技术合作、人才流动等方式推动建立基层卫生机构、县级医院和城市大医院之间分工协作机制。同时,继续推进全科医生执业方式和服务模式改革试点。
今年3月,由市五医院牵头,联合大邑县人民医院、邛崃市中心医院等35家各级医疗机构组建的“成都西部医疗联合体”正式成立,逐步达到70%的常见疾病在基层医院治疗,30%的急症和重症患者在三级甲等综合医院诊治的目标。
- 对症检查,查必要项目,提供规范检查结果,拒绝虚假结果
- 对症施术,做必要治疗,采用规范治疗手段,拒绝过度治疗
- 对症开方,用必要药品,实施规范用药标准,拒绝盲目用药
- 明确定价,做惠民医疗,推行国家规范价格,拒绝高价医疗
- 崇尚医德,以卓越服务,执行规范服务流程,拒绝天理漠视